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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成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7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中成

集团大厦 8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9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95,980,0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0人,代表股份

137,844,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721%。其中,参加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34,662,60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

3,181,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1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逐

项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 135,152,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473%;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1,9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1%。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0,3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54%;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1,992,0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9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556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1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 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认购方式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发行数量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限售期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处置方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上市地点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决议有效期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7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1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于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同意 137,13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875%;反对 6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76%;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90%;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9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关于制定《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19 年-2021 年)》的议案

    同意137,13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75%;反对6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902%;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6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09%;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5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37,13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75%;反对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1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85,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317%;反对7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利娜、孙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

〇一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