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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原药业:第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7-08-25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59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九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确认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确认: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
制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公司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三、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及《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票 3 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