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丰原药业:独立董事意见2019-06-29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一次董事会
所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一次董事会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
书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八届一次董事会所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3、公司第八届一次董事会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各自的本职工
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4、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八届一次董事会聘任卢家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章绍毅先生、李国坤先生、朱晓庆女士、汝添乐先生、陈肖静女士、尹双
青先生、段金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
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名: 丁斌、朱卫东、陈结淼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