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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川化: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17-10-14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 川化       公告编号:2017-118 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类型: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
 向下降
      1、2017 年 1 月-9 月业绩预告情况表

                                                              上年同期
     项   目                本报告期
                                                    重组前               重组后

                     盈利:约 16,600 万元-
                                               盈利:33,044 万元   盈利:36,317 万元
                     17,85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下降:约 54.29%-50.8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13 元-0.14 元 盈利:0.70 元         盈利: 0.77 元


     注: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持有同一控制下四川省能投风电开
 发有限公司 55%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原则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故业绩预告同时列示了重组前、
 后的上年同期数据。
      2、 2017 年 7 月-9 月业绩预告情况表

                                                              上年同期
     项   目                本报告期
                                                    重组前               重组后


                                       1
                   盈利:约 3,000 万元-
                                           盈利:2,453 万元     盈利:2,531 万元
                   4,25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重组后)增加:约 18.53%-67.92%


                   盈利:约 0.02 元-0.0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5 元         盈利: 0.05 元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控股子公司四川省

 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二)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进入司法重整,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

 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将全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了公

 开拍卖,取得对价并确认了处置收益。本报告期利润主要来自公司本

 部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与机电物资贸易业务实现的经营性盈利,以

 及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实现的收益。

       (三)本报告期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主要系上年同期公

 司资产处置收益较高;同时 2016 年 12 月,公司完成重整计划并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 4.7 亿股增加至 12.7 亿股,本报告

 期总股本增加导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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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恢复

上市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受理公司恢复上市

的申请。公司恢复上市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规定的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 三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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