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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川化: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7-12-09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 川化     公告编号:2017-141 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由于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年亏损,且 2014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川化”。

    因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负值,2014 年、2015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起

暂停上市。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 2016 年年度报告,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

[2017]11-187 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为 865,358,937.18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为 868,583,324.85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12,270,957.21 元,期末净资产为 2,853,943,158.03 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2,853,943,158.03 元;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
入为 1,812,397,931.85 元。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正式向深交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

上市的申请,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同意

受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7]第 4 号)。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川化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7]802 号)。鉴于公司主营业

务运营正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13.2.10 条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且不存在其

他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10 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

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

警示的申请,拟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川化”变更为“川化股份”,

证券代码仍为“000155”。

    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

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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