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号 川 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点。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航空路 1 号国航世纪中心 A 座 7 层 712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34 人,代表股份 493,335,2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为 3 人,代表股份 476,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52%;参与 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31 人,代表股份 16,785,2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2,757,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577,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 况:同意 16,45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 反对 577,9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2,757,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50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弃权 73,1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5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反对 50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96%;弃权 73,1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3.01.非独立董事王诚,同意股份数:491,077,052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 3.02.非独立董事张杰,同意股份数:491,031,142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 3.03.非独立董事甄佳,同意股份数:490,505,982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 3.01.非独立董事王诚,同意股份数:14,777,05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4%; 3.02.非独立董事张杰,同意股份数:14,731,1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7%; 3.03.非独立董事甄佳,同意股份数:14,205,98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9%。 表决结果:通过。王诚、张杰、甄佳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4.01.独立董事张玲玲,同意股份数:491,491,04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 4.02.独立董事杨勇,同意股份数:491,461,762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1.独立董事张玲玲,同意股份数:15,191,04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7%; 4.02.独立董事杨勇,同意股份数:15,161,76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0%。 表决结果:通过。张玲玲、杨勇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 职工监事的议案。 4 表决情况: 5.01.监事林云,同意股份数:491,091,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 5.02.监事喻崇华,同意股份数:491,080,851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01.监事林云,同意股份数:14,791,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3%; 5.02.监事喻崇华,同意股份数:14,780,85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7%。 表决结果:通过。林云、喻崇华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文泽雄、臧建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 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