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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化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1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号



                       川 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点。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航空路 1 号国航世纪中心

A 座 7 层 712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34 人,代表股份 493,335,2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为 3 人,代表股份 476,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52%;参与

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31 人,代表股份 16,785,2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2,757,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577,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

况:同意 16,45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

反对 577,9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2,757,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8%;反对 50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弃权 73,1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5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反对 50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96%;弃权 73,1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

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3.01.非独立董事王诚,同意股份数:491,077,052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

    3.02.非独立董事张杰,同意股份数:491,031,142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

    3.03.非独立董事甄佳,同意股份数:490,505,982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
    3.01.非独立董事王诚,同意股份数:14,777,05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4%;

    3.02.非独立董事张杰,同意股份数:14,731,1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7%;

    3.03.非独立董事甄佳,同意股份数:14,205,98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9%。

    表决结果:通过。王诚、张杰、甄佳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4.01.独立董事张玲玲,同意股份数:491,491,041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

    4.02.独立董事杨勇,同意股份数:491,461,762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01.独立董事张玲玲,同意股份数:15,191,04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17%;

    4.02.独立董事杨勇,同意股份数:15,161,76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0%。

    表决结果:通过。张玲玲、杨勇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

职工监事的议案。

                                4
       表决情况:

       5.01.监事林云,同意股份数:491,091,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

       5.02.监事喻崇华,同意股份数:491,080,851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01.监事林云,同意股份数:14,791,0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3%;

       5.02.监事喻崇华,同意股份数:14,780,85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77%。

    表决结果:通过。林云、喻崇华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文泽雄、臧建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

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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