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川能动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连子云 联系电话:010-85156446
保荐代表人姓名:盖甦 联系电话:028-8553477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在报告期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陷,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整改
完毕。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不适用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1
项目 工作内容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主要问题:川能动力内控制度在执行过
程中存在缺陷。
整改情况:公司积极进行了整改,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未完成
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天健审【2019】11-97号《2018内
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川能动力公司
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
项目 工作内容
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的规范,内控制度的执行,
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
合公司自身情况进行相关方面的梳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理,使培训人员加强理解作为上市
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控制、公
司治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
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在 2018 年内部控制制度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
执行阶段,公司存在未 导过程中数次提示
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内部 公司根据业务变化
控制规定的问题,导致 情况及时完善内部
公司未能及时识别四川 控制制度,加强对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翔龄的恶意欺诈行为和 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在对四川福未能进行充 和效果的监督,排
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 除存量业务风险,
的情况下开展业务,从 并于现场检查报告
而导致公司相关损失。 中体现。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3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独立性 是 —
避免同业竞争 是 —
规范关联交易 是 —
公司控 股股 东能投 集 团
在公司 司法 重整期 间 做
出业绩承诺,承诺使公司
2018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
归属于 母公 司的净 利 润
不低于 3.5 亿元,若实际
的净利 润低 于上述 承 诺
的,由能投集团在相应会
计年度 审计 报告出 具 后
控股股 东能 投集团 待 履
1 个月 内以 现金方 式 补
业绩承诺 行破产 重整 阶段业 绩 承 足未达 到承 诺净利 润 的
差额部分。2018 年度公司
诺
实现的 经审 计归属 于 母
公司的净利润为 3.01 亿
元,按照承诺能投集团应
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
个月内 以现 金方式 补 足
业绩承诺差额部分,保荐
机构将 配合 公司将 积 极
督促能 投集 团切实 履 行
上述业绩补差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恢复上市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代表人由
连子云、宋延涛变更为连子云、盖甦,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变更原因为宋延涛因个人工作调动原
因离职。
4
报告事项 说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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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连子云 盖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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