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9-07-13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所
涉及的有关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张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是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张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张斌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斌女士为副总经
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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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杨 勇 张玲玲
2019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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