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1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
订通知》),《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
﹝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根据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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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修订通知》、财会[2019]8 号、财会
[2019]9 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
实施。
2、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实施,《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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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列示)”;
(3)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补
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
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
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会计准则修订
1、《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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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
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
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
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
认;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
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
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4)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及其原因”。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
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
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
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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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
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
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容和原因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经重述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 应收账款 1,265,622,753.53
收账款”项目拆分为 应收票据 17,516,470.73
“应收票据”和“应 应收账款及应 1,283,139,224.2
收账款”二个项目 收票据 6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 应付账款 659,279,975.13
付账款”项目拆分为 应付票据 15,365,946.45
“应付票据”和“应 应 付 票 据 及 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674,645,921.58
付账款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会计准则修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
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
润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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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会计政策变更发布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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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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