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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61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

订通知》),《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

﹝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会计准则修订

    根据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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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修订通知》、财会[2019]8 号、财会

[2019]9 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

实施。

    2、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实施,《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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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列示)”;

   (3)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补

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

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

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会计准则修订

   1、《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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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

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

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

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

认;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

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

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4)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及其原因”。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

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

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

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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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

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

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容和原因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经重述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   应收账款                                1,265,622,753.53
收账款”项目拆分为   应收票据                                   17,516,470.73
“应收票据”和“应 应收账款及应            1,283,139,224.2
收账款”二个项目   收票据                                6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 应付账款                                    659,279,975.13
付账款”项目拆分为 应付票据                                     15,365,946.45
“应付票据”和“应 应 付 票 据 及 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674,645,921.58
                   付账款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会计准则修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

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

润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5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会计政策变更发布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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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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