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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数传媒: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2015-03-3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156,以下简称“华数传媒”、
“公司”、“发行人”)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3 年 12 月完成,保荐机构为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2014 年 4
月 25 日,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保荐机构”)与华数
传媒签订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约定由湘财证券担任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保荐代表人:邢金海、李季秀

    项目联系人:周翔

    联系电话:021-68634510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156

    注册资本:1,146,680,902 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50 号创新大厦 15 楼 1505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 A 座八楼

    法定代表人:励怡青

    董事会秘书:査勇

    联系电话:0571-2832778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13 年 12 月 3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华数传媒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协
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统筹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保荐书等重要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
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
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
通。

    (二)持续督导阶段

       湘财证券承继了华数传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针对发行人的具
体情况,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1、2014 年 4 月 24 日,华数传媒与湘财证券签订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之保荐协议》,约定由湘财证券担任华数传媒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湘财证券委派邢金海先生和李季秀先生担任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承接华数传媒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
核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8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86,671,000 股新股。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能够按照保荐代表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代表人
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七、对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湘
财证券实施持续督导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在履行
保荐职责期间,华数传媒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比较完整,不
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披露文件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档案资料
保存完整。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华数传媒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披露
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
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邢金海                   李季秀




    保荐机构法定人:
                                   林俊波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