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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9-29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以下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对各拟聘任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进行审核,本人认为上述人员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人员的情形,拟聘任人员具备担
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议。
     二、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
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闲置募集资
金转存为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小莉:


      曹恒:


      董安生:


      许倩:


      聂润成:




                                                      201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