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5-11-2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华数传媒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投资收购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该投资收购宁波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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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小莉:
曹恒:
董安生:
许倩:
聂润成:
2015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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