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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数传媒: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5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5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2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天马路 79 号华数数字电视产
业园 A 座 209。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
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
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政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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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25,936,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71.57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8,518,918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1.52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287,417,1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20.0521%。
    就公司所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单独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25,898,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9,415,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25,898,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9,415,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25,889,7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
反对 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9,406,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8%;反对
4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25,183,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67%;
反对 75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8,700,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604%;反对
75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5,909,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9,426,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0%;反对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25,898,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


                                    3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9,415,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5,889,7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
反对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1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9,406,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8%;反对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3%;弃权 1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申请银行总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5,898,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9,415,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860,5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2%;
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57,860,5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2%;反对


                                    4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关联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伟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5,898,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
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 139,415,1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声、于野;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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