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数传媒: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9-02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根据该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
间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2018年6月1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1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按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和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
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个原有分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
则。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
活动;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即针对金融工具分类变化调整了相关财
务报表列示项目与披露内容,同时对金融风险的披露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在本准则施行日,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
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
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应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2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