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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数传媒:独立董事对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以下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
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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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董安生:




曹恒:




郭全中:




姚铮:




                                          签署日期:2019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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