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2018-03-30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8-019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符
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
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
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并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
的市场情况内确定。在上述发行规模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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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分一次或多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
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5、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6、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
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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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确定。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
息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如果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且公司亦在
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
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11、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12、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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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发行工作需要,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和公司
实际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机、是否分次申请、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
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
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
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公司债券的申
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相
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
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4、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
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
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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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
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
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
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
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
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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