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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联重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暨债权人通知的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9-061号
证券代码:112805       证券简称:18中联 01
证券代码:112927       证券简称:19中联 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
            股票暨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

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由于 6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按照《中

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

根据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7.9180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并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7.9180 万股限

制性股票;由于 32 名考核等级为“称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不满足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注销上述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

所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
    一、激励计划概况

    1、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联重

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关于中联重

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

见》。

    2、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关于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

案》及《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4、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
                              2
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5、根据《关 20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授予 1,231 名激励对象 17,156.8961

万份股票期权和 17,156.896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在实际实施授予过程中,3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其全部获授的 280.805 万份股票期权和 280.8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实际授予 1,192 名激励对象 16,876.0911 万份股票

期权和 16,876.0911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中联重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76 号)。

    6、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由于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激励计划
                                  3
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4.37 元/股。

     7、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根据《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 授 予 相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 公 司 董 事 会 拟 授 予 405 名 激 励 对 象

1,906.3218 万份股票期权和 1,906.321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10 日。在实际实施授予过程中,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的 50.8360 万份股票期权和 50.83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在预留部分授予日实际授予 389 名激励对象

1,855.4858 万份股票期权和 1,855.4858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号)。

     9、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
                                      4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第

一次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

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

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由于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调整为 4.14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73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条件。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六

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处理”以及“第四章 限制性股票计划
                               5
的具体内容”之“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7.9180 万份股票期

权,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 17.9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32 名考核等级为“称职”的激励对象所

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不满足行权条件。基于上述,公司

董事会拟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 股票期权计划的具体内

容”之“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行权条件”的规定,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票期权计划授予数量由 1819.7318 万

份调整为 1782.4552 万份,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数量由 1819.7318

万股调整为 1801.8138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78 人调整为 372

人。

       2、回购、注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三、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特别说明

    1、回购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9180 万股,均为 A 股普通股,

占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 0.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18%。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四章 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具体内容”

之“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第四章 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之“(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限制

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价格应为授予价格减去

每股派息额。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向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98 元/股。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基于上述,公司回购上述 17.9180 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价格为 1.73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3)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84,457.2191 万股变更
                              7
    为 784,439.3011 万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回购限制性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      股份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比例
                                                     (万股)    (万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323.3763       1.83%      17.9180    14,305.4583        1.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70,133.8428       98.17%                770,133.8428       98.18%
1、人民币普通股        631,313.1342       80.47%                631,313.1342       80.48%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38,820.7086       17.70%                138,820.7086       17.70%
三、股份总数           784,457.2191    100.00%        17.9180   784,439.3011   100.00%



         3、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4、回购限制性股票有关的债权人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 A 股股份,公司注册资

    本将相应减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联重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2019 年 9 月 11 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向公司主

    张相关法定权利。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8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a)申报时间: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之工

作日 9:30-11:30;14:00-17:00

    (b)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c)联系人:梁汝琼,联系电话:0731-88788529,传真:

0731-85651157,邮编:410013

    (3)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基础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

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

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7.9180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7.9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于 32 名考核

等级为“称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不满


                               9
足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草案)》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由于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

董事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7.9180 万份股票期权,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7.9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于 32 名考核

等级为“称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不满

足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 19.3586

万份股票期权。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的人员名单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意见

    经核查,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如下


                              10
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

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

及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及限制

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5、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第一次

行权并解除限售以及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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