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日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
同时该日也为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日,故
公司股东 2017 年 7 月 19 日的持股数量将因此较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12 日有所增加。股东大会投票请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2 日)持股数量为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以其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2 日)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为限进行投票。如填写的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则该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2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183 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议案 1 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1 人),因本提案应选人数为 1
人,所以股东应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集中投给一位候选人,且所投选举票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2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
之二同意方可通过。以上两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本议案为差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01 非独立董事赵英涛先生 √
1.02 非独立董事白彦春先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
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 183 号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池俊平、张莉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86673856
传真:0311-86673929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
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
行通知。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158”,投票简称为“常
山投票”。
2.议案设置及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本议案为差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01 非独立董事赵英涛先生 √
1.02 非独立董事白彦春先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 1 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本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项提案为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因本提案应选人数为 1 人,所以股东应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集中投给一位候
选人,且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2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单位
/本人无具体指示,请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行使审议、表决的股东权利并签署会
议文件。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本议案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
提案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选举票数
议案 (1)人
1.01 非独立董事赵英涛先生 √
1.02 非独立董事白彦春先生 √
非累积投 表决意见
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
√
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 1 属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本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
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项提案为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因本提案应选人数为 1 人,所以股东应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集中投给一位候
选人,且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2 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
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