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7年10月)2017-10-27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提高资产质量,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有效益、员工
能富裕、股东得回报、社会增财富”的公司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适用董监高)。
第三条 遵循原则
(一)公平原则。公司各个业务板块同处于一家上市公司,须通
过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并兼顾外部公平和内部各业务板块考虑薪酬
平衡,确定薪酬水平。
(二)竞争原则。根据国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相关政策,通
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薪酬与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薪酬在人力资源配
置和人才激励方面的导向作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优秀人才的吸引
力,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激励原则。适用董监高考核以企业经营效益为出发点,通
过考核将适用董监高的薪酬与企业效益和个人业绩挂钩。
第二章 薪酬范围
第四条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及适用董监高承担的工作
目标,进行综合评估。考虑行业、地域和职能差异,确定适用董监高
1
的年度薪酬范围。
第五条 测算基数
公司适用董监高的薪酬测算基数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
照公平、竞争、激励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 测算系数
(一)行业系数:软件类业务板块为 1,纺织类或贸易类业务板
块为 0.8;
(二)地区系数:一线城市为 1,二线城市为 0.8,三线城市为
0.7;
(三)职能系数:承担创效职能为 1,其他职能为 0.8。
第七条 薪酬范围
(一)根据薪酬测算基数和测算系数(包括行业系数、地区系数、
职能系数),确定适用董监高对应的薪酬范围。即:
薪酬范围=测算基数×行业系数×地区系数×职能系数
(二)根据薪酬范围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适用董监高的薪酬。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考核
第八条 公司适用董监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
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占 80%,绩效薪酬占 20%。
第九条 年度内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确定个人重点工作业绩指标,
依据业绩指标达成情况核发绩效薪酬。
第十条 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的 50%根据当季考核结
果按季度发放,其余部分根据全年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第十一条 适用董监高超额完成全年业绩指标的,另行奖励。
第十二条 适用董监高的薪酬分配方案和奖励方案由公司董事会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其中,董事、监事
的薪酬分配方案和奖励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 考核实施
第十三条 经营年度开始前,适用董监高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
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分别签署目标责任书。
第十四条 适用董监高签署的目标责任书作为其年度薪酬考核的
依据。年度内,如因经营环境、岗位调整等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有
权机构批准后可以调整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
序,对适用董监高进行绩效评价,核定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以书
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