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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际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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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 481,139,294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4,434,178.82 元,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
根据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本次利润分配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签字:邓峰 胡本源 徐世美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