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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际实业: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2018-07-17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8-4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和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23 日和 2018 年 7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
回购价格不超过 4.3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4330 万元,若按计划回
购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2.0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
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根据合同约定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
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本人身份证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

                                                                                   1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7 月 1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 日,每日 10:00—14:00、 15:
30—19: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9 楼 902 室
    联系人: 顾君珍
    邮政编码: 830011
    联系电话: 0991-5854232
    传真号码: 0991-2861579
    3、其它:
    (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