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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2017-05-26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17-39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7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决议召开本次会议。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
月4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时间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7)限售期
    (8)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涉及利益相关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
避本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5月20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项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100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
      1.00                                               √
                    股票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2.00                                         对象的子议
               股票方案的议案》
                                               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6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
  2.09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
  2.10                                             √
               期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00                                             √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00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        √
               稿)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5.00                                             √
               告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6.00         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        √
               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7.00         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
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1日(星期四)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彭晓嘉           李丹
   邮     编:83000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4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5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
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
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
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项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1.00                                      √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2.00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6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
   2.09                                      √
            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
   2.10                                       √
             效期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3.00                                       √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4.00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00                                       √
             报告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6.00      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       √
             稿)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
   7.00      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
             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
意委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