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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债券代码:112386   债券简称:16申宏01
债券代码:112445   债券简称:16申宏02
债券代码:112446   债券简称:16申宏03      公告编号:临2018-79
债券代码:112728   债券简称:18申宏01
债券代码:112729   债券简称:18申宏02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有关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诉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等信托
贷款纠纷案
    1.案件唯一编码:(2018)甘民初277号
    2.受理时间:2018年11月23日
    3.知悉时间:2018年12月6日
    4.受理机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5.当事人:(1)原告: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2)被告一: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被告二:中科龙轩工程项目管理海安有限公司、
被告三: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案由:信托贷款纠纷
    7.诉讼/仲裁标的:本金300,000,000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
    8.案件基本情况:2016年1月和2016年4月,原告作为委托人和受
益人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公司)作为受
托人签订《光大信托-申万创新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合同》和《光大
信托-申万创新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信
托合同》),约定原告交付信托资金合计人民币3亿元于光大信托公
司,指令其向被告一发放信托贷款。
    2016年1月和2016年4月,光大信托公司作为贷款方与被告一作为
借款方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
统称《贷款合同》),将原告在《信托合同》项下提供的信托资金合
计人民币3亿元出借给被告一。
    2016年1月,被告二作为出质人与光大信托公司作为质权人签订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将被告二在《海
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基础设施融资建设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
《合同书》)项下对被告三享有各期应收账款质押给光大信托公司。
    依据《贷款合同》的约定,被告一应当于2018年6月11日偿付2018
年第二季度贷款利息。但是被告一到期未支付前述利息。经光大信托
公司及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支付,构成《贷款合同》项目下违约,
应当依据《贷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为此2018年9月10日,光大信
托公司向被告一发出《光大信托申万创新单一资金信托提前还款通知
函》,宣告《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于2018年9月13日
构成加速到期。2018年9月13日,光大信托公司与原告合意终止信托
并将其基于《贷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下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等
全部权利转让于原告。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诉讼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
利影响。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