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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9-15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取得
                   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2 月 28 日,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申万宏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

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62 号)(以下简称“本无异议

函”),主要内容如下 :

    一、申万宏源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的申万宏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

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
判断或者保证。申万宏源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债券的发行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

相关情况或债券相关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

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

自动失效。

    四、申万宏源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

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