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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债券代码:112386    债券简称:16申宏01
债券代码:112446    债券简称:16申宏03
债券代码: 112728   债券简称: 18申宏01   公告编号:临2019-106
债券代码:112729    债券简称:18申宏02
债券代码:114443    债券简称:19申宏01
债券代码:114461    债券简称:19申宏02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有关重
大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1.案件唯一编码:(2019)穗仲中案字第10488号
    2.受理时间:2019年8月9日
    3.受理机构: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4.当事人:(1) 申请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被申请人:
蔡小如
    5.案由:证券交易纠纷
    6.仲裁标的:本金 7,570 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

    7.案件基本情况:2017年6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
由申请人作为融出方,被申请人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被申请人以其持有的1,827万股深市股票“达
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申请人融入了9,150
万元的资金。后被申请人蔡小如部分购回合计1,580万元,向申请人
补充质押合计3,505万股“达华智能”股票。截至目前,经部分解除质押,
申请人仍对被申请人蔡小如持有的53,319,997股“达华智能”股票依法
享有质权。
     被申请人未依约在2019年1月25日完成全部购回,构成违约,应
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由广州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2019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8
日作出的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融资
本金7,57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二)被申请人补偿申
请 人 律 师 费 49 万 元 ; ( 三 ) 申 请 人 对 被 申 请 人 质 押 给 申 请 人 的
53,319,997股达华智能(证券代码002512)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质
押股票所得价款在(一)(二)项裁决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
偿权;(四)本案仲裁费580,31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仲裁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仲裁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
利影响。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