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5-01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计高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怡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怡 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5,123,323.78 177,495,606.89 -1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600,841.97 44,742,344.14 -1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6,106,952.53 38,185,873.44 -5.4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2,061,392.29 4,904,662.88 349.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0 0.0367 -18.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0 0.0367 -18.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 1.50% -0.3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092,732,504.53 3,986,897,644.87 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160,666,313.29 3,124,065,471.32 1.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18.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0.00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60,802.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2,999.4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3,168.6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73.63 合计 493,889.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6,88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数量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 36.69% 447,013,980 0 0 邓彩静 境内自然人 0.35% 4,256,023 0 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 其他 0.33% 4,041,444 0 0 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服装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0.31% 3,724,120 0 0 黎锦泉 境内自然人 0.28% 3,419,844 0 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 其他 0.22% 2,693,677 0 0 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林洪森 境内自然人 0.17% 2,049,300 0 0 吴耀翔 境内自然人 0.15% 1,842,700 0 0 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李颖 境内自然人 0.14% 1,745,433 0 0 严筠 境内自然人 0.13% 1,530,500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447,013,980 人民币普通股 邓彩静 4,256,023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 人民币普通股 4,041,444 略 1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服装集团公司 3,724,120 人民币普通股 黎锦泉 3,419,84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 人民币普通股 2,693,677 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林洪森 2,049,300 人民币普通股 吴耀翔 1,842,7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颖 1,745,433 人民币普通股 严筠 1,530,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一致行动情况。 自然人股东邓彩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通过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256,023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4,256,023 股; 自然人股东黎锦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600 股,通过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415,244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3,419,844 股; 况说明 自然人股东林洪森,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5,500 股,通过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003,800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049,300 股; 自然人股东吴耀翔,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通过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842,700 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842,7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增减 变动原因 其他应收款 136,377,256.67 226,564,835.79 -39.81% 本期收回徐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款所致 在建工程 197,251,380.62 116,327,011.30 69.57% 本期增加热电、东方纺织城项目工程款所致 本期新民资产转让已完成,预付款项结转入无形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000,000.00 -100.00% 产所致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100,000,000.00 -50.00% 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 — 2,000,000.00 -100.00% 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应付利息 6,667,916.67 2,377,083.34 180.51% 本期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长期借款 153,716,789.19 10,777,062.38 1326.33% 本期增加纺织城项目贷款所致 报表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增减 变动原因 本期公司交房量减少,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52,563.36 7,555,630.88 -30.48% 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683,047.39 500,492.57 36.48% 本期应收款项增加,计提的坏帐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本期购买的银行信托产品减少,相应的理财收益减 投资收益 1,292,166.05 2,943,750.42 -56.10% 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62,212.12 166,752.60 -62.69% 本期滞纳金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556,330.00 1,023,370.68 -45.64% 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2,061,392.29 4,904,662.88 349.80% 本期收回徐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款所致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22,333,385.75 -126,817,333.44 3.54% 本期减少对外投资所致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91,856,393.48 67,452,117.92 36.18% 本期增加纺织城项目贷款所致 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间 (1)丝绸集团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 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丝绸集团或丝绸集团控 2007 年 截至报告期 资产重组时 制的企业如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 08 月 31 长期 末,承诺主体 所作承诺 业务或权益,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丝绸集团保 日 遵守承诺。 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公司的条件与 江苏吴江丝绸集团 其或其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相 有限公司(以下简 当。丝绸集团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 称“丝绸集团”) 的全部经济损失。丝绸集团在不再持有公司 5%及以上 股份前,以上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待监管部门和监管法规在法律框架层面上,明晰大宗 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这种经营业态;且苏州盛泽东方市 截止 2014 年 其他对公司 2014 年 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续 2 年扣除非经常性 12 月 31 日, 中小股东所 02 月 14 长期 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 6%的二年内,如上市公司 尚未达到承 作承诺 日 有意购买,丝绸集团将以市场公允价格,无条件将持 诺履行条件。 有的电子交易中心的 51%股权出售给上市公司。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5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高雄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