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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市场: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17-09-2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经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交易对方以及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确认,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
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
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盖
章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