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场: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7-11-24
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事前已向我们提供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在召开会议之
前我们对《关于签订相关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7年
度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事项进行经审慎分析,并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对《关于签订相关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对《关于2017年度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7年度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
业、地区的实际发展水平,薪酬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利
于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能够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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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系《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祥建 连向阳 万解秋
2017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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