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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盛虹: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独立意见2019-04-30  

						                        对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独立意见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
表数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
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独立董事: 连向阳、万解秋、张祥建

                                                                2019 年 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