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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7-10-3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
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签字:


    卢   毅                          张 忠


    王贡勇                           宁向东


    李洪武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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