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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许继电气: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6-0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XUJI ELECTRIC CO., LTD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2011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6 楼)

                二零一八年六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电气”、“公司”或“发行
人”)对外公布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
露文件、许继电气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华泰联
合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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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
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2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六章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情况 ............................................... 14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6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17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发行
不超过9.6亿元(含9.6亿元)的公司债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7亿元。


二、债券名称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为“11许继债”,代码为“112052”。


四、发行主体

    本期债券的发行主体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人民币7亿元。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利率上调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
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发行人
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九、回售条款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
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
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
上述上调。


十、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6.75%,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
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
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一、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
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
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三、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年11月30日。


十四、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11月30日。


十六、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七、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十八、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九、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前身为许昌继电器厂。1993年1月,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
豫体改字[1993]28号《关于改组设立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定向募股的批
复》同意,许昌继电器厂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许继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额为8,800万股,其中,国家股为6,660万股,占总股
本的比例为75.68%;法人股为39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43%;内部职工股
为1,75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9.89%。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豫股批
字[1996]107号《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确认的批复》认定许继电气符
合《公司法》的要求,确认其为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01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102
号文批准,许继电气以“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转存”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并于1997年4月18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交易,现股票简称为“许继电气”,股票交易代码为“0004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008,327,309股。公司控股股东为许
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16,197,65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1.28%。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
发生变化。

    公司是中国电力装备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产品覆盖发电、输电、
变电、配电、用电等电力系统各个环节,横跨一二次、高中压、交直流装备领域,
能够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业务主要分为智能变配电系统、直流输
电系统、智能中压供用电设备、智能电表、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系统、EMS加工
服务等六类。


二、发行人2017年度经营情况

    2017年,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部署下,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团结拼搏,
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1,033,072.11万元,同比增长7.53%,受市场竞争、产品价格和原材料等因素影
响,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377.73万元,同比降低29.36%。报告
期内,公司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果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进一步巩固特高压、智能电网业务的领先优势,用新技
术、新业态推动高端装备持续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整站检修、二次
设备隐患治理、配网区域代维等业务较快增长。完成天津北辰能源互联网项目试
点。有序推进智能制造,实现电表智能制造技术输出。业务模式创新有效推进。
设备租赁模式推广至山东、安徽等多省区。积极培育“互联网+”应用,“互联
网+多表集抄”系统新增应用5.6万户,建设许昌市“互联网+充电”平台,入选
“2017年河南省工业云示范平台”。产业基建项目顺利实施。标准配送式智能变
电站产业化项目按计划推进。智能电网一期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特高压试验中心荣获“中国钢结构金奖”。

    (二)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

    重大装备研制顺利推进。聚焦特高压、智能电网等重点领域,成功研制了国
际领先的±800千伏/5000兆瓦、±535千伏/3000兆瓦柔性直流换流阀等重大装备。
研制了新一代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就地化/小型化变电站保护装置、高密度功
率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一系列关键产品。科技创新成果丰硕。荣获国家科学技
术进步奖特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5项。申请专利549项,其中发明专利421
项;授权专利29项。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国家特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评估,“电力控制保护及自动化装备工程实验室”申
报成功。

    (三)营销服务开创新局面

    以服务电网、引领发展为使命,坚持技术营销、质量营销、服务营销,加强
国内外市场开拓。传统市场地位稳固。仪表产品中标份额提升,保护自动化稳居
前三。加强重大工程组织管理,严抓设备质量和优质服务,实现扎鲁特-青州、
榆横-潍坊、锡盟-泰州等特高压工程顺利投运。国际业务显著提升。中标巴基斯
坦默拉、土耳其凡城直流项目,实现高端直流装备海外市场突破。

    (四)经营管理迈上新台阶

    安全质量管理持续强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圆满完成十九大保电任
务。组织开展“安全日”、施工现场反违章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
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集约化管理持续加强,优化预算集约调控,创新
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稳步推进物资标准化建设。依法治企能力不断提升。健全依
法治企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合同100%法律审查。

    (五)深化改革取得新进展

    国资国企改革部署深入落实。健全考核激励制度,规范薪酬结构及标准,加
强绩效结果应用。完善风险管理内部监督和控制体系。内部改革稳步推进。完善
科技创新体系,坚持自主创新和借脑引智“双轮驱动”,全面推进产品领先战略。
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严格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各类
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加快服务能力提升。扎实推进全员全流程降本增效。研究制
定重点研发项目激励办法,不断深化重点岗位激励约束机制建设。

    (六)党的建设再上新水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和灵魂,着力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召开专题
会议学习研讨,明确具体举措。党建工作持续加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深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
责任。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教育。深化关键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机
制,切实防范廉洁风险。


三、发行人2017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330,721,120.4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3%;营业利润788,648,115.63元,同比下降18.45%,利润
总额1,085,290,586.81元,同比下降26.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68,925,025.23元,同比下降29.36%。

    2017年度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增减率
资产合计                      15,308,720,878.81    14,300,836,589.93      7.05%
负债合计                        7,183,974,123.56    6,750,300,493.30      6.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575,766,921.25    7,058,208,954.12      7.33%
少数股东权益                      548,979,834.00      492,327,142.51     11.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24,746,755.25    7,550,536,096.63      7.60%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0,330,721,120.44     9,607,009,637.50      7.53%
营业利润                         788,648,115.63       967,050,215.90    -18.45%
利润总额                         792,736,861.50     1,085,290,586.81    -26.96%
净利润                           681,789,050.49       940,486,134.87    -27.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3,777,306.90       868,925,025.23    -29.3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42,131.03    1,247,015,876.52    -10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258,948.31     -175,748,423.08      13.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883,295.12     -178,820,368.09     -59.3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7号文批准,公司于2011
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的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
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8日汇入发行人指定
的银行账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1)京会兴(验)字第2-008号的验资报告。根据发
行人公告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用途为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的募集资金4.5亿元
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39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2017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了2011年公司债券(11许继债)2017年付息公告。
“11许继债”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9日,除息日与付息日为2017
年11月3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1许继债”票面利率为6.75%,每手“11
许继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7.50元(含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2017年债券利息合计4,725万元(含税),
期末应付利息余额393.75万元,期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余额69,832.65万元。
  第六章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6.75%,在债券存续
期限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
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6.75%,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
固定不变。

    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
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
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于2016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11许继债”票
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并于2016年11月17
日、2016年11月18日分别发布了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
可在回售登记期选择将持有的“11许继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

    发行人于2016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11许继债”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
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
“11许继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
量为7,000,000张。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8年5月24日,本期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出具了《许继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经联合信用评级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上调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至
AA+。联合信用评级将继续对本期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
                            动情况

  2017 年度,李维扬先生继续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生。


三、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许继电气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