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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许继电气: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8-4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 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孙继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1 人,代表股份
444,788,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 股的 44.11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23,017,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 股的 41.952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770,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 股的 2.159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42,285,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74%;反对
2,502,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6%;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6,034,7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313%;反对 2,502,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6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8,531,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反对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31,5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预计 2019 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同意 18,075,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407%;反对
2,760,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7%;弃权 7,701,46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8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075,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407%;反对 2,760,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717%;弃权 7,701,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6.987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