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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许继电气: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4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9-1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5 月 23 日 14:3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2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3 日 15:00 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孙继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417,038,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00 股的
41.35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16,648,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00 股的 41.320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0,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00 股的 0.038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债券期限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上市场所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偿债保障措施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17,03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7,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6%;反对 6,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与会股东听取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具备法定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