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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水泥: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2018-09-1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冀东水泥

股票代码:000401.SZ


收购人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

股票简称:金隅集团

股票代码:601992.SH、02009.HK




                      收购方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
要情况,本收购要约并未生效,具有不确定性。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2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
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金隅集团,金隅集团为冀东水泥间接控股股东。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冀东集团合计持有
冀东水泥 431,207,229 股股份,占冀东水泥总股本的 32.00%。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
人自愿发起的部分要约收购,目的旨在进一步增强对冀东水泥的控制力,同时基
于对冀东水泥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冀东水泥未来发展前景,不以终止
冀东水泥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为向除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以外的冀东水泥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67,376,146 股,占冀东水泥总股本的 5.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1.68 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和间接最多合计持有冀东水泥 37.00%
的股份,冀东水泥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4、金隅集团承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将
157,390,678.00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00%)存入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5、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履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前审批程序,本收
购要约并未生效,具有不确定性。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在相关审批程序完成后刊
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3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冀东水泥

    股票代码:000401.SZ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冀东水泥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06,088                0.0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7,216,826           99.98
             合 计                               1,347,522,914          100.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D 座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18 年 9 月 7 日,金隅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35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要
约收购方案及相关事宜。根据会议决议,金隅集团拟向除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以外
的冀东水泥股东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67,376,146 股,占冀东水泥
总股本的 5.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1.68 元/股。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目的旨在进一步增强对冀东水泥的控制力,同时基于对冀东水泥

                                     4
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冀东水泥未来发展前景,不以终止冀东水泥上市地
位为目的。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
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相
关承诺的基础上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除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以外的冀东水泥其他股东所持有的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8元/股       67,376,146股        5.00%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
相应调整。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
67,376,146 股,则金隅集团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
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67,376,146 股,则金隅集团按照同等比例收购被股东预受的
股份,计算公式如下:金隅集团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
受要约的股份数×(67,376,146 股÷要约收购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余下预受要约股份解除临时保管,不予收购。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
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
理办法处理。

                                        5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 11.68 元/股、拟收购数量为 67,376,146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
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786,953,385.28 元。

    金隅集团承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的后两个交易日内,将
157,390,678.00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00%)存入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全部资金来源于金隅集团自有资金,不直接或者间接来源
于上市公司。

    金隅集团为北京市属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
601992)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2009)上市。根据金隅集团披
露的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收购人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76.80
亿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116.76 亿元,收购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
要的履约能力。


八、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
日起 30 个自然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
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
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

    联系人:郭雯、张晓卫、侯传凯、赵亚娟
                                      6
   电话:010-85556538

   传真:86-10-85556597


(二)收购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

   联系人:高巍、任婧麾

   电话:010-85606888

   传真:010-85606999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于 2018 年 9 月 7 日签署。




                                    7
                            收购人声明

    一、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
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冀东水泥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
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冀东水泥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要约为收购人向除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以外的冀东水泥股东发出的
部分要约。收购人发出本要约不以终止冀东水泥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
购完成后冀东水泥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五、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
请的财务顾问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全体董事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8
                                                              目 录

重要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 4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4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4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4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4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 5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5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6
       八、要约收购期限.................................................................................................... 6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6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 7
收购人声明 ....................................................................................................................... 8
目 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1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12
       一、收购人基本信息.............................................................................................. 12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12
       三、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3
       四、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企业业务情况.. 14
       五、收购人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18
       六、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
       仲裁情况.................................................................................................................. 20
       七、金隅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 21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 22
       一、收购目的.......................................................................................................... 22
       二、收购履行的程序.............................................................................................. 22
       三、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计划............................................................. 22
第四节 专业机构的意见 ............................................................................................... 23

                                                                   9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基本情况.............................................................. 23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的关系.. 23
      三、财务顾问意见.................................................................................................. 23
      四、律师意见.......................................................................................................... 24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5




                                                             10
                               第一节 释义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金隅集团、收购人               指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冀东水泥、上市公司、被收购公
                               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司
冀东集团                       指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摘要、要
                               指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金隅集团以要约价格向除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以外的冀
本次收购、本次要约收购         指
                                    东水泥股东进行的部分要约收购的行为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国管中心                   指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华融证券、财务顾问             指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海问律师事务所、律
                               指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近三年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
元、万元、百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11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
注册资本            10,677,771,134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3952840Y
法定代表人          姜德义
设立日期            2005年12月22日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
                    理;销售自产产品。(该企业2006年04月05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6年
经营范围
                    04月0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5年12月22日至长期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详见本小节之“二、收购人的股权结
股东名称
                    构”)
邮政编码            100013
联系电话            010-66410128
公司传真            010-66410889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额(股)      持股比例(%)
  1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4,797,357,572           44.93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338,764,870           21.90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23,181,508            4.90
  4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459,940,000            4.31
  5      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140,000            0.70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6,564,000            0.6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7                                                      58,168,690            0.54
         券账户

                                           12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额(股)     持股比例(%)
  8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3,115,900            0.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9                                                             40,405,117            0.38
         券账户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33,252,525            0.31
 11      其他股东                                            2,241,880,952           21.01
                     合 计                                  10,677,771,134          100.00


三、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金隅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44.9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管中心持有收购人 4,797,357,572 股,占收购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4.93%,为收购人控股股东。北京国管中心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类型                 全民所有制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注册资本             3,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83551038C
法定代表人           张贵林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30日
经营期限             2008年12月30日至长期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经营范围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
                     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
       北京国管中心由北京市国资委全资控股。北京市国资委通过北京国管中心持有
收购人 44.93%的股权,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企
业业务情况
       除金隅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北京国管中心、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国资委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以下限
                   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企业管理、投资及
                   投资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经济
                   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
                   木材、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家具、机械
                   电气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纺织品、百
        北京首都   货、计算机及软硬件、日用品;劳务服务;货物
        开发控股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 133,000万
 1                                                                             100.00%
        (集团)   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人民币
        有限公司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
                   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
        中信建投
                   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股票期权做   764,638.523
 2      证券股份                                                                35.11%
                   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   8万人民币
        有限公司
                   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
        北京能源   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
 3      集团有限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 2,044,340万    100.00%
        责任公司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人民币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14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出租商
                  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
                  服务;企业管理培训;销售汽车、汽车配件、钢
       北京祥龙
                  材、木材及木制品、纸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
       资产经营                                                  238,867万
 4                品、日用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汽车租赁;货                    100.00%
       有限责任                                                  人民币
                  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服装加工。(企业依法
         公司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
                  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养护、维修;销售机械设
                  备、汽车配件、日用品;交通工程设施技术服务;
                  经济信息咨询;城市道路养护;房地产开发;销
       北京市首   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公
       都公路发   共停车场服务;交通工程设施技术服务;计算机 3,057,800万
 5                                                                              100.00%
       展集团有   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 人民币
         限公司   拍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劳务派遣;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
                  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屋
       北京京城   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
                                                               204,468.708
       机电控股   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不含汽车);
 6                                                             296万人民        100.00%
       有限责任   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币
         公司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
                  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
                  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
                  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
       北京电子
                  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       241,835万
 7     控股有限                                                                 100.00%
                  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     人民币
       责任公司
                  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制造汽车(含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
       北京汽车                                                  1,713,200.8
                  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农用机械、农用运
 8     集团有限                                                  335万人民      100.00%
                  输车、摩托车、内燃机及汽车配件;授权内的国
         公司                                                    币
                  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设计、研发、
                                         15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销售汽车(含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轻型越野
                  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
                  轿车、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农用机械、
                  农用运输车、非道路车辆、摩托车、内燃机、汽
                  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
                  介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
                  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
                  公用房;物业管理;劳务派遣;汽车企业管理技
                  术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工程勘察设计;工程
                  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公园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造业、仓储业、物资供销
                  业;商业;综合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企
       北京一轻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109,784.20
 9     控股有限                                                                100.00%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万人民币
       责任公司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制造、加工食品、机械设备;购销食品、饮料;
                  零售烟;中西餐;代理家财险、货运险、企业财
                  产险;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房地产开发;销
                  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购销食品添加剂、百货、五
                  金交电、日用杂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
                  材料;机械设备维修;货物仓储服务;经济信息
                  咨询;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商品的进出口
       北京二商
                  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     191,157.90
 10    集团有限                                                                100.00%
                  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       万人民币
       责任公司
                  营: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热力供应;会
                  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演出除外);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
                  性体育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对所属从事种植、养殖、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
                  及易制毒化学品)、医药、建材、机械制造、食
       北京首都
                  品加工企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销售本企业生产     273,147.68
 11    农业集团                                                                100.00%
                  的产品;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万人民币
       有限公司
                  企业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
                  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
                  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
                  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制造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物、家具、建筑五金;
                  木材加工;对外派遣实施所承接境外工程所需的
                  劳务人员;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
                  售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物、家具、建筑五金;房
       北京金隅
                  地产综合开发;销售商品房;承包境外建材行业
       资产经营                                                  357,509万
 12               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                      100.00%
       管理有限                                                  人民币
                  备、材料出口;物业管理(含写字间出租);机
       责任公司
                  械设备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接待国内外旅游者;出租汽车运营;销售食品、
                  音像制品;零售烟;理发,沐洗;文化娱乐;剧
                  场;饮食;电影放映;蒸气热水产品生产;建筑
                  机械、五金制品加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物业管理;住宿;销售饮料;承接会议、展览;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包土木建筑工程与
                  绿化工程;设备维修、安装;经营代理国内和外
                  商来华广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进口本公司自用建筑材料、维修用设备及配件、
                  零件及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口业务;销售
                  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家具、金银首
       北京北辰   饰、工艺美术品、字画、厨房洗衣设备、机械电
       实业集团   器设备、石油及制品、金属材料、木材、电子计     180,000万
 13                                                                             100.00%
       有限责任   算机外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花鸟鱼虫;   人民币
       公司       房屋、锅炉管道维修;日用品修理;摄影,复印,
                  打字,垂钓,仓储服务,花卉租摆,场地、办公
                  用房的出租;电讯服务;无线寻呼服务;蒸气热
                  水产品销售(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以下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停车服务;健身服务
                  (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除外);劳务服务;家居
                  装饰;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组织内部职工
                  培训;美容(医疗性美容除外)美发。(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首钢集团   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     2,875,502.4
 14                                                                             100.00%
       有限公司   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     97783万人
                                         17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 民币
                   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牧、
                   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管
                   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
                   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
                   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文艺创
                   作及表演;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
                   目除外);体育场馆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互联网信息
                   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因北京国管中心实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北京市国资委
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其对外投资履行管理委员会审核、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决策
程序,北京国管中心作为北京市政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手段,实为北京市国
资委国有资产监管管理职能的延伸,因此,表中所述法人属于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
机构控制的,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
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表中所述法人与金隅集团不构成关联关系。


五、收购人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一)主营业务

       金隅集团以水泥及预拌混凝土、新型建材制造及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物业
投资与管理为主要业务。

       1、水泥及预拌混凝土业务

       金隅集团的水泥业务主要布局在京津冀、陕西、山西、内蒙、东北、重庆、山
东、河南和湖南等 13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熟料产能约 1.1 亿吨、水泥产能约
1.7 亿吨、预拌混凝土产能约 7,200 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产能约 225 万吨、骨料产
能约 3,850 万吨,助磨剂外加剂产能约 34 万吨。

       2、新型建材及商贸物流业务

       金隅集团拥有家具木业、墙体及保温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建材商贸物流等重
点产品和服务。其中:金隅加气产品产销规模行业排名第二,金隅防火涂料产能及
综合实力位列国内三甲,天坛家具是全国家具行业领先企业,星牌优时吉矿棉板单
                                         18
线产能全球第一、规模亚洲最大、中高端销量国内第一。通过大力实施结构调整和
产业升级,金隅集团分别在河北大厂投资建设了金隅现代工业园区、在北京房山规
划改造完成窦店循环经济园区,园区化集中生产模式基本形成,产业协同效应逐步
显现。

    3、房地产开发板块业务

    金隅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已覆盖环渤海、长三角、成渝三大经济圈,在京、沪、
津、渝四个直辖市以及杭州、南京、合肥、海口等 15 个省会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
实现战略布局。

    4、物业投资与管理业务

    金隅集团是北京地区最大的投资性物业持有者与管理者之一,目前在京持有高
档写字楼约 120 万平方米(包括在北京核心区域持有的投资性物业总面积约 72 万
平米)、物业管理面积(包括住宅小区和底商)约 1,200 万平方米,专业化能力、
品牌知名度、出租率和收益水平多年保持北京乃至全国业内领先水平。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金隅集团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资产总计                         232,207.48          208,397.12        130,746.70
负债合计                         162,289.67          145,487.61         88,564.83
股东权益合计                      69,917.81           62,909.51         42,181.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162.85           44,200.49         38,082.97
营业收入                          63,678.33           47,738.77         40,925.34
主营业务收入                      62,646.08           46,793.38         40,361.07
净利润                             2,950.35            2,690.35          1,951.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6.66            2,686.65          2,017.45
净资产收益率(%)                        6.26              6.72              6.24
资产负债率(%)                       69.89               69.81             67.74



                                    19
六、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所受处
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1、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名单如下:

序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号                                                                的居留权
 1    姜德义      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2     曾劲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3     吴东          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4    郑宝金    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中国      北京           无
 5    郭燕明    非执行董事、职工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6    于仲福        非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7    王光进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8    田利辉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9     唐钧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10    魏伟峰         独立董事           中国香港      香港          香港
11     徐风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无
12    王志成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13    于凯军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14     胡娟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15    庄振国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16    张国良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17    张启承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18    姜长禄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19    姜英武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20    王肇嘉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21    刘文彦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22    陈国高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23    安志强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24    张晓兵        总经理助理              中国      北京           无
25    张登峰        总法律顾问              中国      北京           无


                                       20
    2、金隅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


七、金隅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金隅集团除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冀东水
泥 32.00%的股份外,还通过冀东集团持有冀东装备 30.00%的股份,除此之外,金
隅集团不存在其他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除持有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外,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的情形。




                                   21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金隅集团,金隅集团为冀东水泥间接控股股东。截至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金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冀东集团合计持有冀东水
泥 431,207,229 股股份,占冀东水泥总股本的 32.00%。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自愿
发起的部分要约收购,目的旨在进一步增强对冀东水泥的控制力,同时基于对冀东
水泥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冀东水泥未来发展前景,不以终止冀东水泥上
市地位为目的。


二、收购履行的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 年 9 月 7 日,金隅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35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要
约收购方案及相关事宜。根据会议决议,金隅集团拟向除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以外
的冀东水泥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67,376,146 股,占冀东水泥
总股本的 5.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1.68 元/股。


(二)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履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前审批程序。


三、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
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相
关承诺的基础上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2
                    第四节 专业机构的意见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基本情况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目的聘请的专业机构如下: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

   联系人:郭雯、张晓卫、侯传凯、赵亚娟

   电话:010-85556538

   传真:86-10-85556597


(二)收购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

   联系人:高巍、任婧麾

   电话:010-85606888

   传真:010-85606999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
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参与本次收购的各专业机构与金隅集
团、冀东水泥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顾问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华融证券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下结论
                                   23
性意见: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备收购冀东水泥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
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且收购人亦已出具《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
的相关文件;收购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对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
需资金进行了稳妥的安排,收购人具备要约收购实力和资金支付能力,具备履行
本次要约收购的义务的能力。


四、律师意见

    作为收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海问律师事务所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
下结论性意见:

    收购人为本次要约收购编制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
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4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郑
重声明:

    1、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
方未采取或拟采取对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对本次要约收
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2、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信息。

    3、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冀东水泥股东做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
响的信息。

    4、收购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负有数额较
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最近 5 年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最近 3 年有严重
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形。




                                   25
(本页无正文, 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姜德义




                                                  201   2   年   7 7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