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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融 街: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1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9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4:50 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 集 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主 持 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靓女士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 人,持有和代表
股份 1,890,692,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2565%,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及监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
     司邀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 人,持有和代表
     股份 1,890,692,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256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993,245,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2308%。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4 人,代表股份 897,446,89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30.025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收购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 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
                    1,890,692,056   1,890,084,956          99.9679%   607,100   0.0321%         0   0.00000%
    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1,728,108       1,121,008           64.8691%   607,100   35.1309%        0   0.00000%
  以下的中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 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二)审议关于转让北京融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890,692,056   1,890,084,956           99.9679%     607,100    0.0321%            0   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1,728,108       1,121,008           64.8691%     607,100 35.1309%              0   0.0000%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融平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890,692,056   1,890,064,956          99.9668%    627,100     0.0332%         0       0.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1,728,108      1,101,008           63.7118%    627,100     36.2882%        0       0.00000%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890,692,056   1,890,064,956          99.9668%    627,100     0.0332%         0       0.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1,728,108      1,101,008           63.7118%    627,100     36.2882%        0       0.00000%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远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890,692,056   1,890,064,956          99.9668%   627,100   0.0332%         0   0.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1,728,108       1,101,008           63.7118%   627,100   36.2882%        0   0.00000%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890,692,056   1,889,971,246          99.9619%   720,810   0.0381%         0   0.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1,728,108       1,007,298           58.2891%   720,810   41.7109%        0   0.00000%
    小股东


         2.表决结果:以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选举谢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890,692,056   1,890,177,956          99.9728%   514,100   0.0272%         0   0.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1,728,108       1,214,008           70.2507%   514,100   29.7493%        0   0.00000%
    小股东


         2.表决结果:谢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
(2017)第 0821 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