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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融 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2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04 月 16 日 14:30 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 集 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主 持 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靓女士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04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04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04 月 16 日下午 15:00。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3 人,持有和代表
股份 1,925,354,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4.4162%,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3 人,持有和代表
     股份 1,925,354,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4.416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8 人,代表股份 1,919,280,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4.2130%。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5 人,代表股份 6,073,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0.203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
                     1,925,354,233   1,924,833,595         99.97296%   378,238   0.01965%   142,400   0.00740%
    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9,539,860       9,019,222          94.54250%   378,238   3.96482%   142,400   1.49268%
  以下的中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A 代表股份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925,354,233   1,924,841,695          99.97338%     370,138   0.01922%   142,400 0.0074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9,539,860       9,027,322          94.62741%     370,138   3.87991%   142,400 1.49268%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925,354,233   1,924,755,305         99.96889%    529,028     0.02748%    69,900   0.00363%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9,539,860      8,940,932          93.72184%    529,028     5.54545%    69,900   0.73272%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925,354,233   1,924,639,393         99.96287%    714,840     0.03713%        0    0.000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9,539,860      8,825,020          92.50681%    714,840     7.49319%        0    0.00000%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88,929,9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3 元(含税)。


         (五)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925,354,233   1,924,841,505         99.97337%   442,828   0.02300%    69,900   0.00363%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9,539,860       9,027,132          94.62541%   442,828   4.64187%    69,900   0.73272%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925,354,233   1,924,866,395         99.97466%   476,038   0.02472%    11,800   0.00061%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9,539,860        9,052,022         94.88632%   476,038   4.98999%    11,800   0.12369%
    小股东


         2.表决结果: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新

     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460 亿元(其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 339 亿元

     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 93 亿元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

     28 亿元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按股权
                                                           资产
  类别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比例提供
                                                           负债率
                                                                    担保金额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       71%        40

                  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100%      100%        30

                 金融街广州置业有限公司          100%       82%        30

               金融街重庆融平置业有限公司        100%       99%        28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       99%        25

               北京融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100%        24

              北京融方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0%      100%        22

               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100%      100%        20

                  佛山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00%      100%        18

                北京金丰万晟置业有限公司          50%       76%        15
资产负债率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100%       79%        15
70%以上子
                 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100%       98%        15
  公司
               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      100%         11

               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限公司        100%       91%        10

                  广州融辰置业有限公司           100%       97%         8

               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100%       97%         6

               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        100%       93%         6

             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       99%         5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51%       87%         5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       73%         3

                天津丽湖融园置业有限公司         100%      100%         3

                                     小计                              339

资产负债率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100%       41%        40
70%以下子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        80%       68%         14

  公司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          100%       55%         10

               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       38%         10

                   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            100%       41%         10

              金融街(遵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10%          7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00%       37%          2

                                       小计                                 93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       18%         11

                 北京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       100%         7

参股公司            上海远绪置业有限公司              50%       100%         5

                 北京融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       100%         5

                                       小计                                 28

                                合计                                        460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

  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3)公司为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单笔金额不超过经审

  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0%的担保,满足条件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

  度内接受调剂,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且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满足上述条件的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上述调剂事项发生后公司应当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调剂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则应重新履行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4)本决议有效期限为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 12 个月;具体担保事

  项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七)审议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A 代表股份
                    数量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数量       占A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925,354,233   1,923,122,095         99.88407%   366,338   0.01903% 1,865,800   0.09691%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下的中      9,539,860       7,307,722          76.60198%   366,338   3.84008% 1,865,800   19.55794%
    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选定的 2018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费用为 298 万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
     (2018)第 0192 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