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关联交易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4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融
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融拓置业”)拟将所属项目金融街重庆公司融景
中心项目写字楼 B 座 19 层、20 层、21 层出售给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利佳合公司”),交易总价款为 5,990.9 万元。
2、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利佳合公司
85%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华利佳合公司
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4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
司购买金融街重庆公司融景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重庆融拓置业将
金融街重庆公司融景中心项目写字楼 B 座 19 层、20 层、21 层出售给华利佳合
公司,交易总价款为 5,990.9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规定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公司名称: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
注册资本:13909.9 万
注册地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32 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385499M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销售
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物业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
服务);婚纱摄影;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华利佳合公司主要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为 85%;北京市西城区服装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协会持股 15%。
主要财务数据:2017 年度,华利佳合公司营业收入为 2657.61 万元,净利润
为 2471.56 万元;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华利佳合的资产总额为 55200.59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1768.09 万元,净资产为 43432.50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利佳合公司 85%
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华利佳合公司属于
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华利佳合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写字楼销售价格受到区域位置、供求关系、建筑品质、周边竞品、销售规模
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本次交易采取市场价格的计价方式,交易价格比照周边
市场价格及融景中心项目近期已售写字楼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合同文本是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和住房与城
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出售
商品房为金融街融景中心项目写字楼 B 塔 19-21 层,建筑面积 4,462.08 平米,成
交均价 13,426.24 元/㎡,交易总价款为 5,990.9 万元。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华利佳合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
公司支付商品房价款。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街融景中心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介于观音桥商圈及江北嘴中央商务
区之间,项目急需集团性大客户拉动本区域整体商务氛围,华利佳合公司作为集
团性大客户成交将有力带动项目后期销售。
2、公司与华利佳合公司签约将有利于加快项目资金周转,提高回款速度,
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与该关联人(含北京金融街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0,215 万元。
根据深交所 2018 年 3 月 27 日下发《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
易及关联交易》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及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具体
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发布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和 2018 年 3 月 27 日发布的
《关联交易公告》),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该关联交
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
定价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