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 融 街: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9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7),现将会议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
    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
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在参加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时,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等
的规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5.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周一)14:50。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1
   2018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 年 11 月 18 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7.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周二)。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
   大会需回避表决,并且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1.00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方式: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3:30~14:40,14:40 以后停止
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
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
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
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
第一次投票为准。
                                       3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丁明明、范文、刘春明

    八、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4
附件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8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为 2018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1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
       见:
                                意见选项              具体意见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
       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