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审核意见2019-04-2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
准则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
栗 谦 谢 鑫 卢东亮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