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生化: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二)2018-03-07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8-01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史曜瑜于2018年3月5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史曜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

决定》(【2018】2号),全文内容如下:

    “史曜瑜:

    近期,我局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生化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交易方面问题

    2015年12月1日、2016年3月19日,ST生化孙公司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普奥思)与ST生化关联方上海尔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尔岚)

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及《融资租赁补充协议》,约定普奥思从上海尔岚通过融资租

赁的方式租入总价6102万元设备。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2014年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ST生化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年报披露存在问题

    (一)2016年年报“主营业务分析”中,2015年、2016年产、销、存数量披露

不准确。2016年,ST生化库存商品——血液制品当期实际销量、期末库存量分别为




                                        1
1,943,845瓶、1,401,058瓶,由此计算的平均销售成本、期末平均库存成本分别为

128.39元/瓶、127.44元/瓶,二者差异较小。ST生化披露的库存商品——血液制品

当期销量、期末库存量分别为1,943,845瓶、886,520瓶,由此计算的平均销售成本、

期末平均库存成本分别为128.39元/瓶、201.41元/瓶,因期末库存量披露错误,导

致平均销售成本、期末平均库存成本存在较大差异。2015年数据存在类似的问题。

    (二)2017年1月14日,振兴集团承诺:“2017年度,振兴集团督促昆明白马履

行完毕昆明白马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利息,以解除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笔借款担保。如未履行相应利息而给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

的,由振兴集团有限公司赔偿。”你公司未在2016年年报“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披

露该承诺。

    (三)2016年年报“公司员工情况”中,员工数量披露不准确;“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董、监、高税前报酬总额未包含半年奖、年终奖及其

他各项奖金、过节费,金额披露不准确。2014年、2015年年报中员工人数及董、监、

高税前报酬也存在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方面问题

    公司未制定绩效考评制度,未实施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公司会计基础薄弱,

存在较多财务不规范问题,包括:存在报销、审批为同一人的情况;对于大额现金

支出,除发票外无其他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预计负债会计政策不具体,计提不谨

慎;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费用计提不充分,且存在跨期计提现

象;合并报表存货抵消不准确等。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

四条、三十一条、三十五条、四十五条规定。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指


                                     2
出上述内部控制缺陷。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作

为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你未勤勉尽职,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

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你于2018年3月30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

局接受监管谈话,届时一并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董事长史曜瑜将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公司进行

整改,按要求参加监管谈话并提交书面整改材料,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