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化: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ST生化 公告编号:2018-1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双林”或“甲方”)汇报,广东双林与中国人民解放军
第二军医大学(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关于“新药‘复方JT方’和‘α -As’的临床
前研究”技术开发合同和解协议》。
一、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发布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与广东双林之间关
于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件的《重大诉讼公告》,详情见:2018年7月14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二、协议内容
《关于“新药‘复方JT方’和‘α -As’的临床前研究”技术开发合同和解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为支持军队建设,配合乙方完成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以及鉴于项目本
身的进展情况,同意解除以上合同。
2、甲乙方共同确认并同意:乙方前期就“α -As”和“复方JT方”项目已完成部分
临床前研究工作,甲方已支付该合同项下两药科研经费500万元。本协议签署后,乙方
放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后续科研经费的权利,甲方放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研发义务
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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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应将两药前期研究的全部成果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在甲方所在地
正式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签收,前期研究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归甲方独占享有。
4、甲乙双方于2018年11月1日前,各自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撤回就本案的起诉
和反诉,因此案产生的诉讼费用各自负担。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研究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前期全部
研发经费及迟延利息。
6、本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后,双方不再就此项目有任何经费、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
纷,双方因《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及解除而产生的争议就此全部了结,互不追究。
目前,甲乙双方已依据本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关于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纠纷已终结。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新药‘复方JT方’和‘α -As’的临床前研究”技术开发合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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