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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2019-03-23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年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长虹华意压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情况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在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锁定收入与成本、规
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与
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符
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唐英凯                     张   蕊                        李余利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