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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2-04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0-007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已 刊 登 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
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2 月 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2 月 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2 月 3 日上
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 1 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3,339,17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9%。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为 3 名,代表股份
     214,769,1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0.8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4 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8,570,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

              2、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                  次股东大               次股东大
  议 案         表决分类
                              股份数量        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会有效表   股份数      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     (股)       决权股份   量(股)      决权股
                                              总数的比                  总数的比               份总数的
                                              例(%)                   例(%)                比例(%)

               总的表决结果   223,215,372       99.94%      123,800        0.06%          0      0.00%
                                                                                                           获得有效表
1、《关于增
                                                                                                           决权股份总
补公司董事
                                                                                                           数的 1/2 以
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结果
                               10,039,150       98.78%      123,800        1.22%          0      0.00%     上通过


2、《关于公
               总的表决结果   223,215,372       99.94%      123,800        0.06%          0      0.00%     获得有效表
司开展远期
                                                                                                           决权股份总
外汇资金交
               其中:中小股                                                                                数的 1/2 以
易业务的议                     10,039,150       98.78%      123,800        1.22%          0      0.00%
               东表决结果                                                                                  上通过
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煌彬、刘颖
              3、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