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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30  

						证券代码:000407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交
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5月28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5月2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
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鹏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1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13人,代表股数158,223,084股,占公司总股本
880,084,656股的17.9782%,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
人9人,代表股数156,891,049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7.826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数1,332,035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
股的0.15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齐鲁律师事
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
提案:
    1.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
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
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4.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
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2
    该事项获得通过。
    5.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
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6.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7.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
    选举马翔为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王鹏为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王坚为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3
    选举邢德茂为董事(赞成票1,144,277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72%,
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157,055,107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票1,144,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46.21%,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1,308,335股);
    该事项未获得通过。
    选举杜以宏为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李守清为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臧其文为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田贯三为独立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4
    选举朱龙为独立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张宇锋为独立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张树明为独立董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
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王健为监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选举孟莲为监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5
    选举周立杰为监事(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马翔、王鹏、王坚、杜以宏、
李守清、臧其文及独立董事田贯三、朱龙、张宇锋、张树明(分别按姓氏笔
画排序)共10人组成,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履行职责。根据公司
《章程》,董事会成员尚缺额1人,公司将尽快补选。
    公司监事会由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王健、孟莲、周立杰及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刘志强、张仲力(分别按姓氏笔画排序)共5人组成,自本
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上述离任董事、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8.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
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赞成票158,199,384股,占出席股东代表
股份的99.99%,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452,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04%,反对票23,700股,弃权票0股);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庆新、姚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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