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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张宇锋)2020-03-28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宇锋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9年度工作中,运用本人在法
律领域的专业特长,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董事会职责情况
    2019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全部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
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决策前所需要资料和信息,认
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推进公司规
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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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全部应
参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治理纲要》、
《第九届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2018年度任职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薪酬发放方案并进行审核。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对2019年度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 2019年4月16日,就公司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
事、监事及高管考核与薪酬发放方案、内部控制、对外担保、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2. 2019年5月24日,就公司受让濮阳县博远天然气有限公司股
权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14日,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规范信息披露方面,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督促公司在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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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管理、利润分配、资产收购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公众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存在损
害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在监督公司运营方面,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
内控制度建立及实施,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实地考察,维护
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规避了资金风险。
    四、培训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参加监管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2019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以上为本人作为胜利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
报告,2020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
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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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报告人:
                                             张宇锋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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