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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地矿: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08-12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地矿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了公司
提供的有关材料后,现就公司变更部分董事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认真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宝才先生、尤加强先生、孔令涛
先生、刘波先生和毕方庆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二)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伏 军     董 华    李兰明
                                                     2019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