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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沈机: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7-6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7 日(星期

一)下午 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6 日 15:00—2017

年 7 月 17 日 15:00。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6 日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 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 V1-02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代董事长赵彪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名,代表股份 230,933,78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0.1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 0 名,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所有议

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所获得的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
                          数                股份总数的比例
非独立董事赵彪     230,933,78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车欣嘉   230,933,78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刘海洁   230,933,78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孙纯君   230,933,78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徐仲     230,933,780       100%                       是

非独立董事蒋晶瑛   230,933,780       10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非独立董事赵彪     262,000                   100%

非独立董事车欣嘉   262,000                   100%

非独立董事刘海洁   262,000                   100%

非独立董事孙纯君   262,000                   100%
非独立董事徐仲     262,000                   100%

非独立董事蒋晶瑛   262,000                   1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所 获 得 的 选 举 票 占 出 席会议 有 效表决 权 是否当选
                   数                 股份总数的比例
独立董事钟田丽     230,933,780        100%                       是

独立董事张黎明     230,933,780        100%                       是

独立董事李卓       230,933,780        10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独立董事钟田丽     262,000                   100%

独立董事张黎明     262,000                   100%

独立董事李卓       262,000                   100%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
                   所 获 得 的 选 举 票 占 出 席会议 有 效表决 权 是否当选
                   数                 股份总数的比例
非职工监事李文华   230,933,780        100%                       是

非职工监事栗皎     230,933,780        100%                       是

非职工监事鲁忠     230,933,780        10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非职工监事李文华   262,000              100%

非职工监事栗皎     262,000              100%

非职工监事鲁忠     262,000              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张俊、金春梅律师进行

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

《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第 35 次会议决议、7 届监

事会第 20 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