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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沈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7-09-1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关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就本次会议债务重组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

讨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债务重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本次债务重组对于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和企业日常经营和长远

战略发展是有利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独立董事:钟田丽、张黎明、李卓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