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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沈机: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9-16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 沈机     公告编号:2017-8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 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8 日 15∶00 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 V1-02 会

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同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1.00     议案 1:关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

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9 月 29 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 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

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9 日 9∶30-11∶30 和 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8 日下午 3:

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
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该列
  提 案                                         打勾
  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1.00    议案 1:关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