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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机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1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
“沈阳机床”,证券代码:000410)股票 2019 年 1 月 11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2019 年 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9 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出具的《承诺
函》,沈机集团承诺 i5 相关资产 2020 年底前将择机通过合
适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 年 1 月 12 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通用技术
(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战略重组沈阳机床(集
                                  1
团)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
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6.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询问,除上述已披露的
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
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
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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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 年 1 月 10 日,沈机集团承诺 i5 相关资产 2020
年底前将择机通过合适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具体实施方案、
获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
意风险。

    2.2019 年 1 月 12 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通用技术
(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战略重组沈阳机床(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该协议为框架协议,实施还
需履行国资审批等程序,具体实施方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各个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如公
司适用业绩预告披露标准,将在2019年1月31日前披露2018
年业绩预告。
    5.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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